根据《不公平合同法》你有这些不公平合同案例的情况吗?
点击量:120 创建时间:2024年5月26日
根据《不公平合同法》你有这些不公平合同案例的情况吗?
示例 1:贷款合同的预付款
罗素与贷方签订了一份 50,000 澳元的个人贷款合同,分五年偿还。贷款利率为每年 10%。设立费为 1,000 澳元,每次逾期付款均需支付滞纳金。
罗素在签订合同时披露了规定预付价格(包括借款金额、利率和 1,000 澳元的开户费)的条款,这些条款本身不能被视为不公平。这些条款规定了预付价格,并定义了合同的主要内容。
但是,滞纳金和任何其他附带费用均受不公平合同条款法的约束,如果符合“不公平”的定义(如“哪些因素导致合同条款不公平? ”中所述),则可能违反法律。
示例 2:保险合同超额部分的透明度
Paula 购买了一份房屋建筑保险。保险合同中明确披露了每项保险事件的超额金额。
由于超额赔偿的金额在 Paula 签订保险合同时已经明确披露,因此不能根据不公平合同条款法予以考虑。
哪些因素使得合同条款不公平?
只有法院才能确定合同条款是否不公平。如果标准消费者合同中的条款符合以下情况,则属于“不公平”条款:
- 会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重失衡
- 对于保护受益于该条款的一方的合法利益而言,并非合理必要,并且
- 如果应用或依赖该规定,将会给消费者造成损害(财务或其他损害)。
法院在判定某项条款是否不公平时,必须考虑该条款的透明程度。如果某项条款清晰易读、以合理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达、表述清晰,且受其影响的各方均可轻松获取,则该条款属于“透明条款”。
如果某个条款隐藏在小字中或以法律或复杂的语言写成,则该条款可能不透明。
然而,透明度只是法院考虑的众多因素之一。透明的条款仍可能不公平。
法院必须根据整个合同的背景来评估某项条款的不公平性。
条款是否不公平取决于其与合同其他条款一起解读时的效果。这意味着,某项条款在一份合同中可能不公平,但在另一份合同中却不公平。
法院还可以考虑其认为相关的任何其他事项,并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特定合同中是否存在不公平现象。
以下是根据不公平合同条款法可能不公平的消费者合同条款的示例。
Larissa 和 Mehmet 为他们的家庭住宅购买了一份房屋建筑保险。根据保险条款,如果他们的房屋受损或被毁,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以现金赔偿,而不是重建或修复房屋。该条款允许保险公司通过向 Larissa 和 Mehmet 支付重建或修复房屋所需的金额来解决索赔。
这一条款可能不公平,因为保险公司可能计算出重建或修复的成本低于拉里萨和穆罕默德自己重建或修复的实际成本。
阿莱格拉签订了一份 20,000 美元的贷款合同,用于购买一辆新车。合同中包含一项条款,允许贷款人更改合同的任何条款或条件,但前提是贷款人提前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阿莱格拉。即使贷款人大幅提高费用,合同也允许这样做。
这一条款可能不公平,因为它赋予贷款人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可以单方面以不明确的方式更改任何条款或条件,而没有给阿莱格拉一个真正合理的机会,让她在不受处罚的情况下退出合同,而不是接受变更。例如,如果阿莱格拉需要再融资或出售资产来退出并偿还贷款,她可能需要超过五天的时间。
2021 年 5 月,伯尔尼购买了一份残疾保险。由于该保单是在 2021 年 4 月 5 日之后签订的,因此不公平合同条款法可能适用于他的保单中的某些条款。
保险合同中有一项条款规定,如果发生心脏病,保险单将提供保障。合同中对“心脏病”的定义至少包括三个特定的诊断标准,包括血液检查结果、心电图变化和症状。
2021 年 12 月,伯尔尼在回家的火车上心脏病发作。在医院里,他的医生进行了诊断测试并确认他心脏病发作。然而,他不符合保单对心脏病发作的定义中至少三项必需的诊断标准。伯尔尼的保险公司以他不符合保单定义为由拒绝了他的索赔。
与医院医生使用的“心脏病发作”的通用医学定义相比,保险单对心脏病发作的定义已经过时。伯恩对保险公司的决定提出了投诉,因为他的医生告诉他他心脏病发作了,伯恩认为他可以享受心脏病发作保险。
伯尔尼政策中对心脏病发作的定义可能存在不公平,因为它已经过时、不准确且限制性太强。
如果法院发现标准合同中的某项条款不公平,则该条款将无效。这意味着该条款将被视为从未存在过。但是,如果合同在没有不公平条款的情况下仍能运作,则合同将继续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如果企业提出、适用、依赖或声称适用或依赖不公平合同条款,则可能受到经济处罚。标准合同中包含的每个不公平条款都可能招致单独的处罚。
如果法院发现某项条款不公平,则可以做出一系列命令,包括:
- 宣告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
- 更改合同
- 拒绝执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条款
- 防止将来任何标准形式的小型企业或消费者合同中包含相同或基本相似的条款
- 取消某人管理公司的资格
- 要求企业公布法院指定的信息
- 责令企业向受影响的消费者退款或归还财产,或者
- 指示企业向受影响的消费者提供服务,费用由企业承担。
如果法院宣布某项条款不公平,而企业随后试图适用或依赖该不公平条款,则该企业将违反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法案。
法院可以:
- 颁发禁令
- 命令企业向受影响的消费者提供补救措施,或者
- 作出法院认为适当的任何其他命令。
如果消费者认为合同中的某项条款不公平,他们可以提出质疑。
即使消费者只是消费者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而不是合同的一方(即保险证书上没有明确写明他们是保单持有人,但他们可以直接从保单索赔中受益),他们也可以这样做。例如,如果消费者是人寿保险单的受益人,而保单持有人去世,消费者可以对该人寿保险单中的条款提出质疑,如果他们认为该条款不公平。
他们可以执行以下操作:
- 步骤 1:向金融服务提供商投诉
首先,消费者可以向与其签约的金融服务提供商投诉,以期获得他们想要的结果。金融服务提供商将通过其内部争议解决流程处理投诉。
此外,受行业规范约束的消费者合同可能享有额外保护,包括与不公平合同条款法类似的保护。行业规范示例如下:
- 澳大利亚银行业协会制定的银行业务守则
- 由客户自有银行协会管理的客户自有银行行为准则
- 澳大利亚保险委员会制定的《一般保险行为准则》,以及
- 金融服务委员会管理的人寿保险行为准则。
- 第 2 步:向澳大利亚金融投诉局投诉
如果消费者对企业对投诉的回应不满意,他们可以向澳大利亚金融投诉局(AFCA) 投诉。AFCA 为消费者和小型企业提供免费且独立的争议解决方案,以协助解决金融投诉。 - 步骤3:向法院申请宣告该条款不公平
根据向AFCA投诉的结果,消费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该条款不公平。如果消费者成功,该条款将无效。
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 ASIC Moneysmart 关于 如何投诉的指南 和信息表 174 与金融公司的纠纷 (INFO 174)。
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以及合同的任何一方或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均可向法院申请裁定某项条款不公平。自该制度生效以来,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已成功通过诉讼程序,将不公平条款从标准格式的消费者合同中删除。
我们不能认可合同条款,也不能宣称这些条款不公平。只有法院才能裁定某项条款是否不公平。
若要向 ASIC 投诉不公平的合同条款,消费者可以 在线提交不当行为报告:请参阅信息表 153 《ASIC 如何处理不当行为报告》 (INFO 153)。
除非符合更广泛的公众利益,否则我们通常不会为个人采取行动,并且只有在事态属于我们的职责范围内时我们才会采取行动。
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 (ASIC) 仅负责执行针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不公平合同条款法律。对于其他商品和服务,责任由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ACCC) 以及州和领地消费者保护机构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