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特许经营生意即将发生的变化——您需要知道什么
点击量:134 创建时间:2024年5月26日
连锁特许经营生意即将发生的变化——您需要知道什么
自2014 年《竞争和消费者(行业准则-特许经营)条例》 (联邦)出台以来,特许经营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因此有必要对《特许经营行为准则》(简称“准则”)进行调整。
2023 年 8 月 15 日,澳大利亚政府宣布由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前副主席Michael Schaper 博士 (以下简称“审查”) 对该法规进行审查。
此次审查将重点关注哪些方面?
鉴于最近对不公平合同条款制度的修改,此次审查的范围很广,包括对《守则》的适用性进行一般检查。更具体地说,此次审查还将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 法典第 5 部分所提供的保护以及这些保护是否应扩展到汽车行业的其他部分;
- 《守则》规定的现行强制披露义务的有效性;
- 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以及澳大利亚小型生意和家庭生意监察员在该守则方面所发挥的作用;
- 2020 年至 2022 年期间对《守则》所作改革的影响和有效性,包括引入特许经营披露登记册。
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ACCC) 的观点是什么?
2023 年 9 月,ACCC 向审查提交了一份意见书。ACCC 认为,特许经营行业存在许多长期存在的问题,必须加以解决。ACCC 认为:
- 许多特许经营者并不充分了解其有限的权利或巨大的风险;
- ACCC 在迅速防止对特许经营商造成损害方面能力有限;
- 没有具有约束力的替代争议解决办法;
- 单一的国家监管机构意味着危害得不到解决;
- 一部法规永远无法充分解决这些长期存在的问题。
根据 ACCC 的提交,该法规没有赋予 ACCC 或其他政府机构足够的干预权力,需要采取更积极主动的方式来保护现有和潜在的特许经营商。
ACCC 已提议为特许经营商设立许可制度,要求特许经营商获得许可才能提供特许经营权,以解决这些问题。许可制度可以对特许经营商施加要求和条件,以解决特许经营商和特许经营者之间的权力不平衡问题。ACCC 建议,潜在的许可制度还将赋予 ACCC 更多权力,以迅速解决和防止损害。
或者,如果政府决定不继续推行拟议的许可制度,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建议进一步修改该法,以解决特许经营者的透明度和该法的执行问题。
法典第 5 部分适用于哪些地方?
该法典第 5 部分的出台旨在为按照新车经销商协议经营的特许经营商提供额外保护,包括以下要求:
- 该协议规定,如果特许人因退出澳大利亚市场、合理化其在澳大利亚的网络或改变其在澳大利亚的分销模式而提前终止协议,则应进行赔偿;
- 特许人和特许经营人应相互通知新车经销协议到期的意向;
- 当任何一方通知另一方其不打算续签协议或签订新协议时,双方应同意一份书面计划来管理经销商的清盘;
- 向特许经营者提供合理回报机会的协议;
- 特许人不得要求被特许人承担重大的资本支出,因为特许人认为此类支出是对特许经营业务的资本投资所必需的。
目前,《法规》第 5 部分仅适用于新车经销协议,这些协议被定义为主要涉及新乘用车或新轻型货车(或两者)的经销协议。但是,如上所述,这些保护措施的范围可能会扩展到汽车行业的其他领域,其中可能包括重型车辆经销协议。
不公平合同条款制度有哪些变化?
2022 年 11 月 9 日,澳大利亚政府通过《2022 年财政法修正案(更多竞争、更优惠价格)法案》 (联邦法案)对不公平合同条款制度进行了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 《澳大利亚消费者法》下不公平合同条款制度的适用范围将扩大;以及
- 提出或依赖不公平合同条款的个人和公司将被处以罚款。
请注意,不公平合同制度仅适用于标准合同。一般来说,特许经营协议将被视为标准合同,因为特许人和特许经营人之间存在权力不平衡。然而,并非所有特许经营协议都是如此。如果特许经营协议已通过谈判进行了修改,则特许经营协议不太可能被视为标准合同。如果特许人不确定不公平合同制度是否适用于他们的合同,他们应该谨慎行事,注意不遵守该制度将受到严厉处罚。